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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篇:于实践和认识(七)


(七)关于实践和认识

众所周知,在实践与认识关系的方面当中他还存在着矛盾,存在着问题,并在整个哲学界的范围当中他还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和争议的这个方面。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为了揭开认识与实践关系中的层层迷雾,如果我们能从一个深度和广度来一个大的解刨,那么,应说这是一个极好的办法。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本文将从叁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和解答这个问题。这叁个方面就是解答实践、认识的本质,阐明唯物的认识第一论,解答实践、认识复杂的根源。人们可从这里找到答案,同时真正了解认识和实践的这个方面,和乃问题根源的所在。首先让我们从认识与意识的关系入手,来看认识这一概念中的内容和含意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其次、让我们从实践与意识的关系入手,再来看一看实践这一概念的本质究竟又是如何的问题。

  1. 解答实践、认识的本质

首先人们都很清楚,人类对种种事物的认识,无论是从浅到深,还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方面的认识,应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针对人类意识的产生和形成、乃至发展和壮大而言,是人类意识的产生和形成、乃至发展和壮大的一种标志,而不是别的。而人类意识又同整个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和一切事物一样,都是具有一个产生和形成、及其发展和壮大的这么一个过程的存在。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从中人们也就不难看到,此中这里他有一个方面很是值得人们的关心和关注,这也就是人们把自然界中的这个过程规划为事物的发展过程,而把意识的这个过程却是规划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而非人类意识的这个方面。

无可否认,哲学界始终是把人类意识的发展说成是人的认识,使之两者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分别和分界的存在。然而,这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人类意识的这一概念是以客观事物的形式而存在,而人的认识他却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具有事物的这个成份。此外,人类意识他是具有一个能动的反作用,而认识的这一概念他却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也正是因为这样,人们也就不仅要问,既言不是一个事物,我们又是从何谈起他的发展问题?显言这是不可能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只能说明人们把意识的发展说成是人的认识,这也只是一种由始贯用的习惯,而不是别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所谓的认识就是所指人类意识的发展,既认识这一概念的本质就是发展,而不是别的。因为认识的这一概念本是针对人类意识的产生和形成,乃至发展和壮大的一种标志,并且除此毫无任何的意义,由此这就决定了他的去向和定位的这个方面,由此这是确定无疑加以肯定的方面。

其次、人们都很清楚,人类意识具有一个能动的反作用。而人类意识的反作用他所指的就是人们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而不是别的。至于说实践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什么?有关他的答案无疑不是人们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而不是别的。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人们也就不仅要问,人类意识的反作用为什么会同实践的定义本是相同的问题?至于说这是为什么?就让我们谈谈这个话题。

首先,由于客观中的一切物质和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的,由于人类意识他是客观事物中的一个组成的部分,由此,人类意识他是具有一个运动性质的存在。而人类意识的运动就是人类意识的反作用,就是人们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这个过程,就是所受人类意识的支配他所形成的这样一个过程,而不是别的。

其次,就实践而言,应说实践他也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客观中的一个事物。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单纯的实践这个概念并非运动着的事物,而是针对人们能动改造客观世界这个活动的一个标志,是对所有这个方面的概括和说明,而不是别的。可也正是因为这样,由于人们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这个过程,由于这个方面本是人类意识针对客观物质世界能动的反作用,由于这个方面用哲学的语言来说他也就是人类意识的运动,而不是别的。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实践的这一概念他所标志的就是人类意识的运动,就是人类意识的反作用,就是针对人们他在大脑意识的支配下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这个方面和这个过程,而不是别的。

事实上,实践与认识本是哲学普遍意义中的运动和发展,是这两个相对的概念他在人类社会之中人们一惯使用的代换名词,而不是别的。因为他也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的这个范围之中,而在整个自然界的范围之中并不存在什么意义、更无什么价值的存在。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单存的实践与认识并不属于整个自然界最一般规律的这个阶层和这个范围,因为人类和其人类社会终究不能概括和代替整个自然的这个方面,因为人类社会他也只是整个自然界中的一个组织的部分,而不是孤立的存在。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单纯的实践与认识他也只是社会中的这个话题,而非哲学的这个高度,并且这是确定无疑的方面,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至于说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为何他在哲学理论中的地位如此之高?意义如此之大?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这也只是由于人类揭示客观规律的目的在于弄清人类自己,在于弄清自然的方方面面,在于弄清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关系,在于弄清人类社会自身内在中的这个方面,以使人类更好的适应这个大千世界,乃至复杂的这个社会,以利于人类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来讲,人类的一切进取和备斗都以包含了人类自我的目的性。也正是因为这样,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才被哲学界给以高度的重视,并把他们的关系单独的进行研究,加以分析,使之形成独立的课题。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才使得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他同整个自然界中的一般规律相脱离,不能将其很好的结合起来。也正是因为这样,人们早以忘记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本是运动和发展的两个方面,本是两个层次中的特殊与一般性质的关系。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现有的实践与认识关系的理论体系当中,我们还是无法看到人类的实践活动他是遵循物质运动规律的这个方面,同时也是无法看到人类的认识过程他是遵循整个自然界发展规律的这个方面,这个起码的、最为基本的道理和相互关系的存在。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实践与认识关系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本是来源于此,也是哲学上的基本问题刺手刺脚的原因之一,乃至根源的所在。

也正是因为这样,经上所述我们总的可讲,总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由于人类意识本是客观事物当中的一个组成的部分,由于客观中的事物本是运动的、也是发展的,所以,人类意识也是具有客观事物这一运动和发展的两个方面。由于实践和认识本是人类意识运动和人类意识发展的象征和标志,是具体的表现形式,所以,人类的意识运动本是实践这一概念的本质,人类意识的发展本是认识这一概念本质的这个方面。由于运动与发展的关系是相对的两个方面,本是对立统一关系的原故,所以,由此这就说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本是相对的,本是对立统一关系的两个方面。换个角度来讲,这也就是有关实践与认识关系的基本结论,而不是别的。

  1. 阐明唯物的认识第一论

毫无疑问,在认识与实践关系的问题上,无论我们采取怎样的研究方法和探索的途径,其中结果总是无可避免的要同哲学历史他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发生接触,无可回避哲学界他所争论的交点,那也就是认识在先还是实践第一的问题。由于人们在研究认识与实践关系的过程当中,总是直观利用规律这一公式的原故,总是单纯研究认识与实践的原故,当然,也是由于上述的理论他才刚刚形成的原故,这才使得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总是处于激烈的矛盾之中和激烈的争议之中,使之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总是成为一个疑团,和不解的这个方面。也正是因为这样,就让我们对此做个分析,阐明一个观点,确立他的程序。

至于说实践与认识的顺序如何?有关他的答案自然是要根据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以及他同人类意识的关系才能得出这个答案,并且这是确定无疑的方面。因为本质的方面总是能够说明其中的一切,和定向中的这个方面,为我们指明前进的航向,得出准确的答案和推论。

由于实践和认识、本是人类意识运动和人类意识发展的象征和标志,和乃具体的表现形式。由于人类意识的运动本是实践这一概念和内容的本质;由于人类意识的发展本是认识这一概念和内容本质的方面;由于人的认识标志着人类意识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由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本是标志着人类意识能动的反作用;由于实践和认识本是相对的两个方面。可也正是因为这样,基于上述的方方面面,这就说明和证实认识的第一性,实践的第二性。因为没有人的认识也就无所谓人类意识的存在,而无人类意识的存在也就更加无法去谈人们的实践,和他可能的存在。

此外,由于认识本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本是建立于人脑这一物质的基础之上,至此,这就说明认识的第一性,并无脱离客观物质的这个方面。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和证实认识的第一性并非唯心主义,并非是同物质的第一性的发生矛盾、形成冲突。可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就说明这个推论他是成立的,并无疑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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